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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常见劳动法律风险一览表
风险点
法律后果
风险等级
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从用工之日后的第二个月起,应双倍向员工支付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定的,将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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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在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或者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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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
从应当签订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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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班工资未在工资条中体现
员工仍可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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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劳动规章制度未制定或内容违法
导致考核、奖惩乃至解除合同的依据不足或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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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非全日制用工未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能会主张事实劳动关系,进而要求双倍支付工资,补足最低工资,办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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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与非正规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关系
一旦有争议,派遣用工就可能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从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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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职期间支付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金
等于白送了!员工离职后仍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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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特殊工时制度未经审批
员工仍可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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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将劳务关系弄成劳动关系
使用劳务人员时,要注意签订劳务合同或承揽、承包合同,否则将可能造成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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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以多发工资代替缴纳社保
员工仍可主张要求企业依法缴纳社保,多给的工资可能就算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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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培训无费用凭证或报销凭证
企业难以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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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不办理社保
员工一旦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企业必败。届时企业将不仅补交社保,并需承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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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以扣留员工档案,阻挠员工离职
劳动者有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企业扣留员工档案于事无补,并可能引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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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试用期满未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视为试用期满员工合格已经转正,员工可索要试用期与转正后的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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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劳动合同短期化
导致员工过早拥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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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工资发放无记录
可能导致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按劳动者提出的工资标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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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不办住房公积金
员工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导致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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