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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王老吉加多宝凉茶配方案终审判决:王老吉胜诉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6/8/6 9:43:39 点击量:

  自2013年起,加多宝公司、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先后以发表声明、召开发布会、制作电视广告等多种形式,传递“独有的凉茶祖传秘方和海外经营权仍归我家族所有”,“我将独有祖传秘方独家授给了加多宝集团”、“从未传授王老吉秘方给广药集团”等信息。广州医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随后将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15年12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时,还需在《广州日报》及加多宝集团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并公开道歉。

  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广东加多宝公司本案广告行为是否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二)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审法院认定,在未介绍历史背景的情况下,普通消费者很有可能从“独家”的字眼中解读出其他凉茶经营者均未经过合法授权的含义,这种对客观事实不完整的表述,极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故判决维持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法院称,这种不正当竞争优势,损害了王老吉的合法权益;同时指向广州医药集团,造成“王老吉”凉茶使用的不是正宗王老吉配方的误解,诋毁了“王老吉”凉茶的声誉和广州医药集团的商誉,构成商业诋毁,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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