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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诉海能达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案,一审判赔从49亿减少至35亿+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21/1/14 15:19:33 点击量:

  一、2021年1月12日,深交所上市公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海能达公司与摩托罗拉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案,一审判赔金额作出重大调减:

  伊利诺伊州法院认可海能达公司在审后程序提出的研发费用赔偿金额属于重复赔偿金额的意见,对先前判赔金额进行了调减,其中商秘部分损失赔偿金额调减 0.736亿美元,商秘部分惩罚性赔偿金额调减 1.472 亿美元,整体赔偿金额由 7.65 亿美元(约49.5亿)调减至 5.43 亿美元(约35.2亿),减少了 2.22 亿美元(约14.3亿)。

  同时,法官还驳回了摩托罗拉在审后程序提交的关于增加额外赔偿的动议,但支持了摩托罗拉要求赔偿利息的动议,双方之后应向法院提交关于利息计算金额及计算方式的意见。

  二、💲7.65亿到💲5.43亿是多少钱💰💰

  我数学不好,数0数不清楚。

  嗯,如果一审生效,海能达还要支付35亿+人民币!

  三、什么样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案

  2017年3月15日,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作为原告,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起诉海能达公司及

  海能达美国子公司HYTERA AMERICA,INC.

  和海能达美国西部子公司HYTERA

  COMMUNICATIONS AMERICA(WEST),INC.

  商业秘密侵权;

  2018年8月2日,摩托罗拉增加了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

  2020年2月14日,伊利诺伊州法院陪审团作出裁决,认为海能达公司及其两个美国子公司侵犯摩托罗拉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约 合人民币53.34亿元)。

  2020年3月5日,伊利诺伊州法院作出一审判决(Judgement),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

  四、如何做到赔偿金额减少2.22亿美元

  2.22亿美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约合人民币14.37亿元!

  因为,2020年4月2日,海能达公司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交了两项动议,详细阐述了陪审团作出的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赔偿金额认定的问题之处。

  比如,陪审团作出的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仅能作为参考,应由法庭作出决定予以补救;

  比如,法庭区别对待原被告专家证人,错误认定相关证据,并给予陪审团不当的指示,因此本案应该重新审理等。

  。。。。。。

  五、海能达关于商业秘密侵权的抗辩

  海能达公司在2020年4月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交的动议中指出:

  1.就商业秘密侵权索赔,摩托罗拉未能证明其所主张的技术符合商业秘密要件,不应构成商业秘密,亦不应因此获得损害赔偿;

  2.摩托罗拉有关商业秘密的索赔已超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

  3.海能达公司并未故意或恶意侵犯摩托罗拉商业秘密,不应被判赔惩罚性赔偿;

  关联阅读:

  2020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司法解释全文

  六、海能达关于版权侵权的抗辩

  海能达公司在还在动议中指出:

  就版权侵权索赔,摩托罗拉没有展现出涉案代码与其拥有代码的“实质相似性”;

  摩托罗拉也没有将涉案代码在其声称拥有版权的作品中使用,摩托罗拉有关版权的主张不成立。

  关联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

  七、海能达公司还指出

  1.本案适用的保护商业秘密法及版权法,均不具有美国以外的域外效力,任何损害赔偿应计算仅限于公司涉诉产品在美国市场产生的利润;

  2.即使公司版权侵权行为成立,目前判赔的金额远超过合法、合理的范围,应予以大幅调减等。

  3.摩托罗拉怠于行使其权利导致损失扩大,要求海能达公司承担摩托罗拉全部损失极其不公平,海能达公司依法享有抗辩权,法院应对此问题进行审查,并减少判决金额。

  4.多项证据显示摩托罗拉已实际放弃对其所称“商业秘密”所享有的权利,公司有权以此进行抗辩,摩托罗拉不应因此获得过分赔偿。

  八、利好消息

  回到今天的公告,虽然,上述商业秘密及版权案仍处于审后程序(Post Trial)阶段,双方提交的其他未决动议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毕竟,一审法院调减2.2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37亿元),对于被告海能达公司来说,突然法院说少赔14个小目标,当然是利好消息啦~

  据悉,下午3点收盘,海能达股票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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