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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强奸就不是强奸吗?言外之意,就是罪魁祸首?
昨日李某某案件中,双方律师都就此案发表声明,就轮奸案展开辩论,徐州律师介绍:
酒后强奸就不是强奸吗
言外之意,喝酒是其强奸他人的诱因,酒是本起强奸案的罪魁祸首。按照其逻辑,似乎所有卖酒的商场、饭店、酒吧等等,都应该关门。否则,一旦有人酒后强奸他人妻女,那么卖酒的人就会获罪,而实施强奸行为的人反而无罪。此观点何其荒谬!难道酒后强奸就不是强奸吗?被害人能理解李某某的新聘辩护人为自己的委托人服务的立场和心情,但希望他们能够尊重事实,在法律和职业伦理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辩护工作,不要挑战法律和公众的底线,并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强奸就是强奸,只要是自我意愿,无他人逼迫威胁实施的,就是强奸罪,不应该有异议。徐州律师整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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