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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律师事务李想律师讲解一商标的定义及特征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3/8/1 10:12:40 点击量:

  商标法律师事务李想律师讲解一商标的定义种类及特征

  商标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的种类

  《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特征

  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

  2.商标是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

  3.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可视性标志。

  4.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6.商标是商品信息的载体,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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