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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药企业获批成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4/1/23 11:30:25 点击量: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确定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名单,期限自2013年12月至2015年11月,部分优秀农药企业入围。

  其中,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为示范企业,北京绿色农华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巨化集团公司、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贝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优势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示范和优势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方案或优势培育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建立顺畅有效的工作机制,部署落实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各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加快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有效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确定首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精神,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骨干企业,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有效支撑企业创新发展。

  原标题“部分农药企业获批成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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