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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外出工作先了解法律对自己的权利在出发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4/2/18 8:02:50 点击量:

农民工外出工作先了解法律对自己的权利在出发

  一、警惕劳务黑市

  农民工如果到民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应当做到“四看”:一看有无明确的业务范围,相应的机构章程和有关制度;二看有无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机构;三看有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四看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符合省级物价、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如果农民工发现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以招工为名,骗取自己的报名费和其他费用,应立即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退还骗取的费用,并对其进行处罚。

  二、仔细签订劳动合同

  时下,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1、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职工伤残病死,企业概不负责等“生死合同”屡禁不绝;3、工资支付约定上存在严重问题;4、试用期过长。

  劳动合同是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农民工应注意三个方面:首先,要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这样既有利于合同履行,又便于争议的解决。其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体、内容、形式、程序都合法,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及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等必备内容缺一不可。第三,劳动合同中的用语应当准确、完整、规范,杜绝缩写、替代或者含糊的词、句出现,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误解或曲解。

  三、正确认识试用期

  农民工遇到的试用期陷阱一般包括先试用后签劳动合同、无条件炒鱿鱼、随意延长试用期限、试用期内辞职要承担违约责任、以见习期代替试用期等五种,这些都是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必须与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吻合。具体规定是:合同期不满6个月,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合同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2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满2年及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一裁二审”化解劳动争议

  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上,我国实行的是“一裁二审”制度,即劳动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办案期限为两个月,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不服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适用民事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

  另外,在仲裁和诉讼之前,当事人还可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劳动争议,但这两种方法不是处理此类争议的必经程序。

  五、因工伤残怎么办

  因工伤残后,农民工应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工伤的范围。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病症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⑼在抢险救灾中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⑽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2、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该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关于劳动能力鉴定,该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该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了解工伤保险待遇和伤残补助费数额。职工工伤待遇包括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对于因工致残的职工,该条例将劳动功能障碍划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并对一至十级伤残职工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由于各人工资水平不同、地区差异使得实际享受的待遇也不同,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另外,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六、非法用工造成伤害如何索赔

  农民工因用人单位非法用工造成伤害如何获得一次性赔偿呢?一是认定非法用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二是把握赔偿费用范围。该办法第3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此外,该办法第4条规定,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三是确定赔偿金数额。该办法第7条规定:“以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障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这个基数到劳动保障部门就可以查到)。”第5条规定,受伤致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支付标准,按照伤残等级的不同,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分别按照赔偿基数的16倍至1倍支付。对于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死亡的,该办法第6条规定:“按照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赔偿金。”

  文章原标题《外出务工,带上法律再出发》徐州律师小编整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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