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徐州律师李想律师网站!我们的联系方式是:15262049703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想律师

电 话:15262049703

邮 箱:513668065@qq.com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39号颐和汇邻湾写字楼17A

李想律师-团队介绍
你的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南宁市工商局“新消法、新合同、新面貌”示范合同文本启动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4/3/19 8:16:10 点击量:

南宁市工商局“新消法、新合同、新面貌”示范合同文本启动

  近年来,在南宁市各大建材或家居卖场,商家大多使用自己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一些不良商家利用格式合同将侵害消费者权益、推卸自身责任等条款隐藏其中。在家居买卖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事件屡见不鲜,消费申诉呈逐年递增趋势,家居买卖合同不规范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3月16日上午,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在荣宝华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举行以“新消法、新合同、新面貌”为主题的家居建材市场示范合同文本推行启动仪式。

  针对家居消费领域出现的问题,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本着从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从家居买卖纠纷的源头抓起,率先在荣宝华家居建材广场全面推行家居合同示范文本,将合同纠纷排除在设立前,确保消费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利益得到更为可靠的保障。

  新的家居建材示范合同文本与旧的合同文本不同的是:

  一、将商品的基本信息体现在新的合同当中;

  二、付款方式上有明确说明:说明付款方式及付款形式之后,买卖双方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交货的验收有说明:对交货的时间、地点进行了说明;

  四、违约责任约束了双方的违约内容,合同上面注明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可根据违约责任进行追偿;

  五、争议解决方式:新的合同将双方争议的方式列入,明晰买卖双方出现问题之后的责任。

  据了解,本次新的家居建材示范合同文本将在荣宝华国际家居建材广场首次推行,之后将会在南宁各大家具建材市场推行。新的家居建材示范合同文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商家的经营利益。

  徐州律师小编整理介绍。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xzlawer.com/content/?1047.html

上一篇:《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月1日实施
下一篇: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的定义及应该注意问题

备案苏公网安备 32031202000193号 备案号:苏ICP备13010887号-1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39号颐和汇邻湾写字楼17A

联系人:李想律师 电 话:15262049703 邮 箱:513668065@qq.com 在线QQ咨询:819061881 网站地图

本站属公益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相关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本站审核后将立即删除,并且不对利用其内容作出的一切行为负责。

在线客服

李律师在线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朱律师在线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王律师在线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