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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把律师写偏了 律政剧应引入行业审查制度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4/8/27 7:35:55 点击量:

《离婚律师》把律师写偏了 律政剧应引入行业审查制度

  2014年8月12日讯,热播剧《离婚律师》除了看吴秀波、姚晨这对欢喜冤家外,剧中呈现的执业律师日常生活和业务表现也引起观众很大兴趣。但让人遗憾的是,作为一部涉及法律的电视剧,剧情过多渲染“离婚律师们”如何钻空子斗心机,创作者似乎热衷于以诉讼技巧去架构精巧的剧情,却完全忽略律师这个法律人角色所应具有的职业内涵。在专业法律工作者看来,电视剧中的律师明显缺乏正义感和是非观,不讲职业道德底线。一位花甲之年的老律师告诉记者,他做了近30年的律师,《离婚律师》中的那些手法他没做过,也不敢做,“这不是一个律师该做的事情。”

  现实的律师行业中,并没有离婚律师、房地产律师、移民律师这样的行业划分,只是有些律师术业有专攻,在某个领域有特长,“离婚律师”这个概念是个噱头,因为婚姻问题是个敏感的社会问题,而律师在社会生活中又是个具有神秘色彩的行业。过去涉及律师的电视剧中,都没有把律师执业和生活作为主线,《离婚律师》则系统地表现了律师对案件的操作环节和对当事人利益的处置。

  剧中,吴秀波饰演的律师池海东为当事人董大海出谋划策,以规避房产税的方式作为理由说服董妻同意假离婚,最终达到真离婚的现状,而董大海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和小三保持不正当的婚外关系。作为律师,池海东明知假离婚中暗含着风险和欺骗,却帮着出主意、做合同,使得女方觉得受到了极大的欺骗。然后发生了原配到小三的公司去闹,在网上披露小三的隐私,在众目睽睽之下给小三泼油漆。正是律师给当事人的“点拨”,导致了随后一系列恶性事件发生。

  在另一起案件中,男女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后,十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男方在外面有小三生了孩子,在已经构 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律师出主意找人与小三登记结婚,通过假结婚规避事实婚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外,池海东为了获得代理费,故意给法庭对手罗鹂制造矛盾,导致罗鹂的当事人对罗鹂产生不信任,最终双方解除委托,并将罗鹂的代理费从50万降为5000元,而池海东因此获得了10万元代理费。

  生活有时的确充满了狗血剧情,律师职业或许是看到社会阴暗面和丑恶嘴脸最多的一个行业,当事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商场上的没有诚信,司法的不公。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这个职业就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不择手段地助长社会丑恶现象,成为诉棍一样的角色。《离婚律师》剧情中,无论是明显违反律协规范的“风险代理”,还是用不光彩的手段获取证据,这些超出了律师职业操守底线的做法被堂而皇之地呈现在荧屏上,体现出的是创作者对法律精神缺乏理解和认同感。

  声誉是律师的生命,当事人委托律师打官司,是在不了解律师的能力、专业水平、敬业精神,无法确定诉讼结果的情况下先签委托合同,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能还要向律师和盘托出自己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建立信任关系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在《离婚律师》中,律师私自接触对方当事人,甚至双方男女律师同居一室,作为当事人来讲,恐怕很难相信自己的律师还能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律师是要主动避嫌的,即使双方庭下和解,也通常只通过电话沟通,就是为了防止当事人产生疑虑。像剧中表现的两个律师喝着红酒,穿着睡衣,互相把当事人的底牌都漏了,这在真正律师的执业生涯中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律师的职责是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社会追求公平正义,所以律师职业价值的实现对树立社会法律信仰的作用是巨大的。虽然《离婚律师》中表现一些律师的丑陋行为是可能发生在现实中的,但这毕竟是律师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也是律师执业环境所不提倡的。如此描摹一个法律人的行业,对忠实于操守的律师是一种形象丑化,对于刚刚执业、初入行的新律师也是一种误导。

  真正的律师对记者说:最不愿意看到的是自己投入毕生精力的行业,在荧屏上被塑造成这样一个唯利是图的形象,但观众恰恰是从每个角色身上去体会一个行业。他认为律政剧应该像医疗剧一样,引入行业审查制度,以维护律师行业整体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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