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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搭建法官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平台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5/2/14 7:54:10 点击量:

通过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搭建法官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平台

  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律师协会负责人及部分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有关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孙骏,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姜丹以及各方代表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认为,虽然担负的职责不同,但同为法律人,法官和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都以实现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有必要通过发表倡议书的形式,倡导形成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杜绝私下勾兑、“死磕”等不正当现象的发生。

  第一巡回法庭表示,要全力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要在硬件设施上为律师履职提供方便,如审判区设律师休息室、律师更衣室,办公区设立律师阅卷室、律师多媒体阅卷室,尽最大限度提供工作便利。要畅通法官和律师沟通交流渠道,律师经预约可以在律师会谈室与法官就相关案件情况进行交流。要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切实保障律师庭审辩论等诉讼权利,在材料提交、资料查阅复制等方面为律师提供便利。要通过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搭建法官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平台。

  三省区律协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法院工作,营造和谐正当的法官、律师关系。要尊重法官在诉讼中的主导地位,加强自律,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规则。要与法官正常交往,不做“死磕派”和“勾兑派”。要增强法律人职业意识,做好当事人的解释说明工作,不误导当事人缠诉闹访。

  构建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不能满足于停留在制定倡议书的层面,一定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出实策、办实事、见实效。他建议,会后由第一巡回法庭和三省区律协根据座谈会内容,分别制定实施细则,从制度机制层面确保倡议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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