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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照相机被发明出来那一天起,偷拍就紧接着出来了。曾经的战争年代,用于间谍战之间的偷拍信息,曾经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创造了极深的价值!可以说意义深远。但是,徐州律师小李同学今天要说的是,偷拍已然演变成一种用于犯罪的手段!那就是,偷拍别人的信息,拿去倒卖,或者威胁被偷拍的人,实施勒索敲诈,小李要说,这就是犯罪!接下来的事件是什么样的呢?且听徐州律师小李同学慢慢道来:
四人团伙,在官员的私家车中装上定位仪,然后尾随跟拍,再利用拍摄到的官员"违法违纪"照片或者视频,对官员实施要挟敲诈钱财。
这样的一条"致富"路的设计,出自湖南省长沙市4名犯罪嫌疑人之手。
不过,这伙人并未得偿所愿。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逮捕了这4名犯罪嫌疑人。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017年以来,李某、刘某、阳某、王某到长沙市内的多个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踩点,先后物色了包括周某在内的6名作案对象,在其所属的6辆私家车上安装了定位仪,并跟踪拍照。
"我们事先到大一点的单位踩点,主要找四五十岁的领导干部,然后在领导的车底装定位装置,跟踪他们,看他们是否有违法违纪,有的话就马上拍照、录像,然后拿着我们的证据找当事人要钱,不给钱就威胁曝光。"犯罪嫌疑人刘某向公安机关这样交代。
今年3月14日下午,阳某、刘某在湖南省某国有企业地下车库更换一辆私家车的定位仪时被保安发现,上述4人相继被抓。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4名嫌疑人并没有偷拍到他们想要的内容,因此还来不及实施敲诈勒索。"但是,他们实施跟拍却已经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了。"
再一次强调,偷拍的行为,只要用于出售、倒卖、进行敲诈勒索,就属于犯罪,徐州律师小李同学说了哈,一定不要触犯法律,做一个优良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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