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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4/1/23 11:31:18 点击量:

  近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国家林业局新近出台《全国林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要求》(下称《要求》),明确提出在林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中要更加重视试点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切实提升知识产权能力。 

  据介绍,林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要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试点单位要在试点期内实现拥有知识产权的质量有明显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明显增强,取得有利于长远发展和市场推广的实际效果,促进林业科学发展。《要求》提出,试点单位要抓好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加大知识产权管理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等6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包括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奖惩制度、知识产权保密制度、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工作考核办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知识产权实施工作;切实抓好每个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包括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实施、评估、保护,无形资产的作价、转让、质押、许可贸易等运用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等工作。 

  据了解,全国林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期两年,试点期满将进行考核验收,成效显著的可转为示范单位,优先推荐参加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示范单位及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并予以表彰、宣传和示范推广。今年1月开始,新一批20家全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正式开始。

  原标题“我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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