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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律师解答:购房合同规定了,物业滞纳金就应该交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4/2/22 8:41:00 点击量:

徐州律师解答:购房合同规定了,物业滞纳金就应该交

  “如果延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则按日加收应缴纳费用万分之三的滞纳金,这样做合理吗?”日前,市民周女士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记者采访了解到,关于物业费滞纳金目前尚无相关规定,律师表示,收取与否应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规定。

  几天前,周女士家的大门上张贴了1张落款是小区物管公司的告示,上面写着:“尊敬的业主,您拖欠的物业管理费须在本月28日前交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逾期不交将按照每天万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我从没听说过物业费还有滞纳金。”周女士质疑小区物管收取物业费滞纳金的合理性。

  周女士告诉记者,她迟迟没交物业费的原因是对物业公司的部分服务项目有所不满。周女士找到小区物管公司,对方称,在物业与居民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有加收物业费滞纳金的内容,这是依据合同规定收取的。而对于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不到位问题,对方则表示,小区居民楼是带电梯的小高层,平时物业管理费用比较大,再加上总有一部分业主不按时交纳物业费,才导致物业管理出现恶性循环。“这份合同是物业公司单方拟定的,签订时已经打印好,合同条款那么多且字号又小,我签字时都没细看。”周女士说,物业公司从未以口头或其他方式提醒业主方的违约责任,这次突然收取滞纳金,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郗红雷律师认为,物业公司能否就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加收滞纳金,应完全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对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收取滞纳金的。郗律师分析,部分业主如果是因为对物管服务不满意,认为服务缩水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所以拒交物管费,并且不交滞纳金,需要做好取证工作。同时,在审理的过程中也要承担举证物管服务违约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滞纳金应该属于应付未付的违约金,一般而言违约金不能超过本金。”郗律师还表示,依据《合同法》规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如果物管费滞纳金标准设定过高明显有失公平,就有“霸王条款”之嫌,可以由业主申请减少。

  原标题《物业能收物业管理费滞纳金吗?律师:物业费滞纳金不是想收就收》徐州律师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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