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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与前夫在2010年10月经法院判决离婚,我们双方共同养育的三岁儿子当时判决归前夫抚养。判决后,可孩子一直在我身边,前夫去外地工作了,偶尔回来看看孩子,只丢少量的生活费用。孩子现在要上小学了,户口全在他那,我想把孩子的抚养权要过来,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办?
答:你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孩子的抚养应当遵循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原则确立。你所描述的状况,孩子的父亲根本不履行其抚养义务,你可以让街道、四邻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其父亲根本常年不履行抚养义务。再准备孩子身份相关证明、离婚判决书,依法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并由前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问:年前我在工作的城市买了一台液晶电视,通过铁路运输邮递到我老家。在办理邮递时也买了易碎物品的保险(放心保)。当液晶电视邮递到老家的时候,我没能打开查验电视机的状况,就直接从车站开车把电视运回家。到家再检查电视时,发现液晶显示器有裂痕。我回过来找车站,车站也不认可是他们运输不当的责任,请问律师,我如果起诉车站赔偿我的损失能胜诉吗?
答:若你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运输部门的不当行为造成难以胜诉。我国合同法规定: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
根据上述规定,你所托运的液晶电视这一易碎物品,应当在车站收货时就需校验液晶电视是否存在损毁。而由于你的疏忽,导致液晶电视的毁损是否由于运输部门不当运输造成而无法认定。因此,你想通过法律途径索赔难以获得支持。
文章原标题《前夫不履行抚养义务 可让街道四邻出证明》徐州律师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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