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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工作任务及考核工作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4/3/19 8:11:55 点击量:

天津市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工作任务及考核工作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召开会议,对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工作任务及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市文明办、市教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安监局、市交管局有关领导,以及各区县政府主管副区长参加会议。

  据了解,为推动各区县政府落实国务院、天津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自2014年起,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按照考核办法,每年年中、年底分别对各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排名,从而促使各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各自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本市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2012年以来,国务院、天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对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的分工。为落实好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推进“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发挥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导作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联合各成员单位,制定了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并研究出台了考核办法,通过日常检查、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并行的方式,对各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重点考核、推进四大方面工作。

  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机构。各区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区县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人员和经费保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区县政府工作日程,制定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并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会议,解决交通安全工作重点问题。各区县政府做好交通安全业务经费保障,确保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点段治理、黄标车限行治理等工作顺利开展。

  推进交通事故预防,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各区县政府组织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规划,全力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展,确保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所属驾驶人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起数,低于2011至2013年平均值,2014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同比下降。组织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其中“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比例不低于查处总数的80%。加强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治理率达到95%以上。推进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辖区内重要桥梁、隧道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团雾多发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布建率达到40%。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按照中心城区标准,滨海新区、环城四区、两区三县政府,推进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确保交通信号配时科学合理,交通护栏、安全防撞桶、水马隔离设施齐全完好,交通标志设置规范有效、信息准确。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有条件的区县,建设路外停车场供车辆停放,停车泊位数量不得少于100个。推动公共停车楼(库)及机械式停车设施建设,推动企事业单位利用夜间时段,允许社会车辆停放,共享停车资源,缓解周边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各区县政府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交通堵点、卡口改造方案,综合治理学校、医院和商业街等重点区域交通拥堵。建立交通协管员招录和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辖区道路实际状况和管理需要,招录交通协管员队伍,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管理,2014年新招录的交通协管员应达到总体新招录目标的30%。

  加强安全源头管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各区县政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监管、交通运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安全源头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和车辆动态监管,确保管理措施有效落实。组织公安交管、宣传、财政等部门,制订2014年交通安全宣传计划,安排宣传专项经费,确保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效开展。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督促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宣传栏、楼宇电梯间视频设备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并纳入日常德育工作。

  下一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通过日常检查和半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核查数据等方式,对各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徐州律师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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