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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捡手机不归还属侵占行为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今年5月,榆树市的刘女士有一场官司即将开庭审理。可是去年11月17日,存有重要证据的手机丢失了。刘女士明知道捡到手机的人是谁,可是却一直要不回来。
刘女士从春节一直等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任何消息。眼看着距离开庭的日子越来越近,刘女士再也等不下去了。“为了这场官司,我等了8年。”刘女说,如果没有手机里的照片作为证据,官司可能就没法打了。
22日,记者试图联系女孩的姨夫,当记者提起女孩的名字时,对方称听不清。记者反复说了几次以后,对方挂断了电话,再次拨打便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孙晓敏律师。孙律师说,捡手机女孩的行为现在已经构成侵占行为,刘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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