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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现代社会四大O2O行业创业陷阱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5/3/13 9:48:42 点击量:

【互联网时代】现代社会四大O2O行业创业陷阱

  在O2O创业潮方兴未艾的同时,行业潜在问题也相继出现。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近,企业如何规避自身风险?速途网联系到行业律师赵占领,以餐饮外卖、打车出行、上门服务、P2P旅行四个领域为例,解析O2O落地服务中可能涉及的政策风险。

  2014年,资本、巨头、创业在O2O领域相互交织,创业者的涌现、资本的注入、巨头的布局……如同以往的千团大战,O2O的热度已被推向至高点。从领域来看,企业提供的服务几乎覆盖日常消费的各个领域;从投融资层面而言,创业者已经历天使、A轮的发展。

  在O2O创业潮方兴未艾的同时,行业潜在问题也相继出现。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近,企业如何规避自身风险?速途网联系到行业律师赵占领,以餐饮外卖、打车出行、上门服务、P2P旅行四个领域为例,解析O2O落地服务中可能涉及的政策风险。

  一、餐饮外卖

  目前,涉足餐饮外卖的有传统餐饮企业(海底捞等)、特定品类外卖(挑食、叫个鸭子等)、网络订餐平台(美团外卖、饿了么、零号线等)三类。网络订餐平台相较于单品外卖而言,商家的集合群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但品控力较弱的背后可能隐藏商家证照不全、食品安全风险等问题。

  行业现象:2014年11月,美团外卖因对平台上的商家审核不严,被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2.8万元,这成为网络订餐平台的首张罚单。

  平台担责:是

  徐州律师:通过平台下单预定,平台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平台有责任审核商家的从业资质。

  监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打车出行

  随着打车软件的兴起与争议,延伸的专车服务触及到灰色地带。

  行业现象:打车企业融资不断的同时,专车服务被北京、上海等多地叫停,而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尽快废除出租车专营制度的提案》,这关系到多家打车软件以及专车运营模式,随着政策的明朗化,打车行业将会越来越规范化。目前,打车行业主要集中在专车服务是否非法运营与出租车牌照问题上。

  平台担责:是

  徐州律师:汽车租赁行业是管制行业,只有具备资质的企业的合规营运车辆才可从事租赁经营。专车服务本身的商业模式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主要在于运营服务过程中车辆的性质。专车市场车辆应满足的合规标准:第一,车辆来源于正规的租赁平台,司机来自租赁公司或第三方劳务派遣;第二,车辆申请了指标并进行了备案。如果私家车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名下并通过专车软件平台去运营,不论司机是否车主本人,是否租赁公司的员工,都算是违规行为。

  监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地方主管部门

  三、上门服务

  随着“懒人经济”与“解放手艺人”的融合,推拿、美甲、美容、家政等上门服务快速兴起。对于用户而言,消费体验场景的变更使得体验更佳,同时,技师在同等服务下获取的利润更高。

  行业现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是技师与用户双方。

  平台担责:是(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

  徐州律师:根据具体的行为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相关部门立安侦察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具体责任归属,主要看交易发生的主体,如果该项服务由平台提供,并且平台与技师是劳动或劳务关系,平台有责任保障其个人安全;如果单纯为信息导入平台,类似赶集或58,具体交易由双方(技师与用户)达成,平台没有相应的责任。

  监管部门:相关执法部门

  四、P2P旅行

  P2P旅游作为刚兴起的旅游经济形态,提供旅游服务不再局限于传统旅行社和职业导游,而是以目的地的“当地人”为游客提供相应的服务。目前,收留我、懒人游、哈达旅行等企业均采用出境游P2P模式。

  行业现象:提供导游服务的人员可能存在无相关的从业资质(导游证),对于游客而言,一旦出现纠纷或安全隐患问题,平台或个人(当地人)的责任将难以辨明。

  平台担责:否

  徐州律师:网站作为信息的发布平台,其信息均为当地人服务者提供。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平台对其发布信息有审查义务,信息审核是平台的自发行为。一旦发生财产或人身安全问题时,要依照具体因何种原因导致分情况而定责任,例如因景点本身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当地景点可能需承担责任。

  关于无导游从业资质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分公益互动性质与盈利性职业两种情况,类似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实践或公益行为不涉及相关法则。

  文章由徐州律师小编整理介绍,新的一年希望大家放松心情,能够有一个健康的心态去面对一五年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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