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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尚未还清全部贷款的婚前按揭房产的处理办法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3/2/25 12:12:27 点击量:

  徐州律师为您解读关于尚未还清全部贷款的婚前按揭房产的处理办法:在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一般来说是夫妻双方当事人最为的关心的问题,而在婚前按揭房产能否分割如何分割更是尤为重要。

  对于婚前按揭房产能否分割根据在离婚诉讼时是否还清全部贷款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离婚诉讼时已经还清全部贷款的婚前按揭房产,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分割;另一种是在离婚诉讼时尚未还清全部贷款的婚前按揭房产,该种情况是否可以分割在学界上是存在争议的。

  夫妻一方婚前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房屋,支付了首付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其履行期限跨越婚前婚后,离婚时可能尚未还清全部贷款,对于该种情形法律规定暂不分割。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但在学界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存在着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不能分割。因为,在付清全部房款之前,对该按揭房屋还未取得其所有权,还款过种实际上是所有权的赎回,只有在全部清偿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该观点主要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

  另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分割。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中物权的取得规则,房屋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权利人就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虽然婚前按揭房屋上存在银行抵押权,但这并不影响该婚前按揭房产归属的确定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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