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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理应独立、统一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4/3/14 8:24:21 点击量:

  “专利归知识产权局管,商标权归工商部门管,版权由版权局管,知识产权管理交叉分散的现象,必须通过整合资源加以改变。”全国人大代表、省知识产权局纪检组组长丁荣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丁荣余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大国,知识产权创造的活跃程度和成果引起全球瞩目,但与美国、日本、德国、韩国等知识产权强国相比,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仍然存在很大差距。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不健全、体制不完善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据统计,全球有70%的国家实行“相对分散、局部集中”的管理模式,对专利、商标等工业产权进行统一管理;有24.5%的国家对专利、商标、版权实行“三合一”统一管理;只有5.5%的国家采取分散管理模式。“我国"分而治之"的管理体系,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往往要由两个部门执法。”丁荣余建议政府在新一轮机构改革过程中,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管理体制改革。具体而言,就是集成知识产权管理职能,整合行政资源,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能整合到一个独立、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中去,从根本上改变当前职能分散、多头管理、权责交叉的现状,更好地与经济、贸易、科技等工作融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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