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徐州律师李想律师网站!我们的联系方式是:15262049703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想律师

电 话:15262049703

邮 箱:513668065@qq.com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39号颐和汇邻湾写字楼17A

李想律师-团队介绍
你的位置:首页 > 金融保险金融保险

徐州电子商务律师:1.2亿,是否可以看到法律互联网的未来?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6/12/21 1:16:36 点击量:

  1、法律互联网服务市场依然认可专业精神,法律垂直社群是不错的选择

  其实,对天同无讼的观察已经有很久,最早是通过天同开放日接触到无讼,也算经历了无讼产品发展一日千里的过程,并且也体验过无讼推出的各类产品。目前已经通过法律垂直社区的构建渗透到了法律互联网服务的几乎所有主要领域,并且通过法小淘产品切入了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领域。

  同时,在比无讼更早、同步或者是更晚的时候,法律互联网服务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无讼不是第一家,也一定不是最后一家,但无讼确实走出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法海、赢了网、知产力、智合东方等都是国内发展相对不错的代表,当然,这里没有穷尽列举,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百度检索,目前已经有专门的行研报告。

  我想,无讼能与众不同,走出法律垂直社群的路径,能看到的是有几个优势。

  首先,天同律所的独特的定位容易吸引更多的律师专业人员参与,天同定位极其细分的再审与二审民商事高端业务,与绝大多数律师不产生业务竞争,但其通过天同开放日分享的法律技术与思维是多数同行乐于学习与需要学习的。这里面我们看到了开放的力量,而且开放的正是目标人群需要的。

  其实,开放的法律垂直社群需要一个中心,那么这个中心目前可能是基于天同高端诉讼产生的专业能力,未来一定是基于新技术平台与媒体平台产生的法律服务增效能力。

  不知觉,想到其实这两种能力契合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的最基础基因,开放是互联网的天性,开放释放了法律人交流的天性,打破了专业区隔的界限;但所谓的互联网去中心首先是必须有一个中心,不论是技术中心,还是专业中心,或者说是精神中心,天同在早期承担了专业中心的角色,汇聚了法律垂直社群,但更大更长远的发展一定是要所有革新的,所以我们看到,天同的角色或者蒋勇律师的角色可能会慢慢淡出,团队、技术和对未来的把握一定是这个垂直社群发展的关键。

  2、知识分享已经到了“专业”付费时代,低价法律服务市场竞争逐渐被人工智能取代。

  刚才没有谈的是,为什么是无讼,而不是法律电商、不是律师培训、不是法律咨询平台。

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法律电商在恶意竞争下极度低估了法律服务的真正价值,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看到了几乎零成本的基础法律服务是法律电商平台的盛行,作为双边市场的法律互联网行业,法律专业人员一段被严重歧视,如果回归良性,法律服务天猫或者京东平台一定能崛起。

  律师培训的市场竞争也在厮杀,但本身这个市场是不是足够大,毋庸置疑,但这个市场是不是到了完全市场化的时代,还要很长时间的观察;至于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尚未发现可以单独生存的可能,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即使是主流资讯平台也都在转型做培训和定制服务。

  不得不提到一点,知识分享正在告别免费时代,法律服务的低价甚至免费厮杀似乎看不到,至少我自己看不到前途。一是因为低价法律服务市场大多是基础法律服务,未来必将被人工智能、大数据取代,法小淘的推出可能是一个可以看到未来的产品,法律服务市场未来一定是高度专业化、高度细分化的市场;二是因为畸形的低价、免费法律服务尚找不到可行的商业模式,以量代质,流量盈利,短时间内可能早就繁荣,但一定不是未来,观察中国互联网发展历史,其实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延伸来看,“认知盈余”是维基百科崛起的基础,克莱·舍基认为,人们的自由时间除了仅仅用于内容消费,还应更多用于内容分享和创造,分享和创造的价值远大于消费。 这一点没有错,但以知乎为例,我们可以看到,知乎的用户和知识贡献者其实离一对一的交流越来越远,因为回答者更在意的是围观的喝彩,而不关心是否解决了问题,这是社群的本质,就像无讼分享的技术、思维;但个性化的知识服务在无讼依然并非触手免费可及。

  垂直社群聚沙成塔,但个性化解决需要为“专业”付费。这一点可以看到,无讼社群也已经有许多的付费专业产品。

  3、天同无讼会不会成为未来的独角兽,未来还没有来

  这里面可能有两个问题,首先是不是独角兽可能并不是一个适合评价法律互联网的合适角度,也不应该成为一个优秀团队审视自身过于看重的标准,互联网具有无限可能,不应该被名利所累,更需要坚持初心,尤其在目前依然不好准确看到未来的今天。

  另外,其实无讼模式更像腾讯,这一点也是我一直觉得但没有说的。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xzlawer.com/content/?2039.html

上一篇:【以案释法】同是失火殃及邻居 损失赔偿却有区别
下一篇:徐州电子商务律师:2016年电商倒闭名单,看看他们输在哪里了??

备案苏公网安备 32031202000193号 备案号:苏ICP备13010887号-1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39号颐和汇邻湾写字楼17A

联系人:李想律师 电 话:15262049703 邮 箱:513668065@qq.com 在线QQ咨询:819061881 网站地图

本站属公益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相关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本站审核后将立即删除,并且不对利用其内容作出的一切行为负责。

在线客服

李律师在线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朱律师在线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王律师在线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