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李想律师
电 话:15262049703
邮 箱:513668065@qq.com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39号颐和汇邻湾写字楼17A
今天徐州律师为大家介绍在公共场合赤身裸体犯不犯法。目前来讲,还不会因此被处罚,没有规定是犯法,只能从道德上面谴责。比如游泳池,健美馆等公共场所,赤裸上体是正常的。当然在教室、办公室就是不文明的,会受到人们的鄙视。
特殊公共场合内违法,可予行政处罚,比如在交响音乐会大厅等,属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苏公网安备 32031202000193号 备案号:苏ICP备13010887号-1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39号颐和汇邻湾写字楼17A
联系人:李想律师 电 话:15262049703 邮 箱:513668065@qq.com 在线QQ咨询:819061881 网站地图
本站属公益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相关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本站审核后将立即删除,并且不对利用其内容作出的一切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