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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律师事务李想律师讲解八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

作者:徐州律师 发布于:2013/8/8 5:42:59 点击量:

  商标法律师事务李想律师讲解八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

  徐州知识产权律师介绍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

  注册商标的续展

  a、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b、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商标转让

  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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